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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说明:
1.开发者如使用北京智象信息的下载收费功能,开发者授权发布产品所获得的全部收入由双方共享:开发者获得用户购买面值的70%,北京智象信息获得用户购买面值的30%。
2.如开发者授权发布产品为免费产品,则开发者无需向北京智象信息支付任何费用。
3.各结算数据以北京智象信息平台数据为准,北京智象信息需向开发者开放数据平台,提供并共享真实有效的收费和收入的数据,以保证双方利益的公正性。
4.北京智象信息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,每月初按上月实际获得收入支付开发者分成费用。北京智象信息应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应支付数据发送给开发者。双方在确认数据后,如开发者为公司,则开发者应将合法有效的正式服务发票寄给北京智象信息。北京智象信息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开发者所得收入汇入开发者指定帐户。
5.因北京智象信息和渠道商、代收通道之间账期而未实际结算的费用,在北京智象信息收入实际费用后再和开发者进行结算。
6.如当结算周期实际结算费用不足500元,则当期不进行结算,费用归入下一结算周期统一结算。